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决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织。
三、认真负责做好基层党组织的思想、作风、组织、制度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每月一次的党员组织生活质量。
四、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他们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做好离退休管理服务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七、认真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保障离退休教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八、认真负责做好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认真负责做好宣传思想、统战、工会和安全稳定及保密工作。
十、认真协助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一、认真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来信、来电的处理与来访接待工作。
十二、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行政安排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