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离退休教职工的各项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离退休教职工的各项费用。
四、认真负责做好离休干部和退休厅级以上干部因公、因病用车的安排、生病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的慰问工作,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家属做好离退休教职工逝世后有关事宜办理工作。
五、认真负责做好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离退休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六、认真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室的工作和离退休教职工群众性组织的管理工作。
七、认真负责做好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参与学院建设、改革、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工作。
八、认真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来信、来电的处理与来访接待工作。
九、认真负责做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安排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