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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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中医药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党务公开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3-26浏览量:

    一、明确意义

    党务公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创新活力,构建和谐校园的必要措施。为此,结合我校离退休工作处党委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 建立实施党务公开组织机构

    1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小组:

    组 长: 赵俊涛

    副组长: 张宗新

    成 员: 李安龙 杨卫平 周文华 向 华 刘培幸

    2、、党政办公室具体承担党务公开有关工作:

    办公室主任:付宇飞

    三、党务公开具体内容

    (1)党内公开内容:

    1、、按时召开党委会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离退休党员大会。

    2、、及时组织党委委员、支部委员、离退休党员传达、学习中央文件,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

    3、 、及时向党委委员、支部委员、离退休党员通报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4、、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党政的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的办理和开展。

    5、、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和情况通报。

    6、、党费收绞和使用情况通报。

    7、、总委、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进行及情况通报。

    8、、党员违纪违法处理情况。

    (2)党外公开内容:

    1、、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公示。(公示时间3至5天)。

    2、、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简报等上报校园网络。

    3、、党委开展的思想教育、文化活动通过宣传栏、校园屏幕、校报等进行交流宣传。

    4、、党组织开展的爱心扶贫、振灾救灾捐款捐物活动情况公示。(公示时间3至5天)。

    5、、评选、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情况公示。(公示时间3至5天)。

    四、 要求:

    1党内、党外公外的工作情况要做到及时、准确。

    2、党员、党外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到学校党委、行政或相关部门的,要及时反馈,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涉及到对党委党务公开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不能解决的要给予耐心的解释。

    附:贵州中医药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党务公开目录